河北法制报讯 (付进)泊头一男子酒后驾驶新买的摩托车去泊头市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上牌照,不承想,在路上被警察现场查获,竟然还是二次酒驾。
3月4日中午,赵某在家酒足饭饱后,骑着新买的摩托车去车管所上牌照,走到泊头市姚庵路口时碰到正在查酒驾的交警。交警让赵某下车接受检测,赵某声称:“我中午就喝了一瓶啤酒。”结果,赵某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出血液中酒精浓度是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谁承想这还没有结束,经过核查,赵某这是第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便和赵某核实情况,赵某面对询问也承认了自己这是第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第一次是2020年1月15日酒后驾驶汽车被查,这次是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交警大队依法对赵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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