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1日
第05版:聚焦

香河法院强制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让单亲家庭孩子生活有保障

河北法制报讯 (张妍)“一面锦旗表达不了我对执行干警的感谢。干警们这么尽心,让我真实地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3月2日一大早,一起抚养费执行案件的当事人来到香河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武宝忠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2019年3月,胡某与李某某协议离婚,约定他们的孩子李某随胡某共同生活,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原告18周岁止。一年过去了,李某某不仅没有支付孩子一分钱抚养费,而且明确表示不予支付。为维护合法权益,李某将李某某诉至该院,请求判令李某某支付抚养费。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李某某自2020年4月1日起每月给付李某抚养费1000元,至李某年满18周岁止。其中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期间的抚养费2万元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履行。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香河县法院执行干警武宝忠认真分析研究案情,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但被执行人李某某未予回应。武宝忠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某,李某某口头答应几日后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几日后,李某某仍未履行。武宝忠前往被执行人李某某住所地查找未果,遂查询李某某银行账户、微信等,冻结了李某某银行账户存款及微信账户,并通过查控系统和申请人李某提供的信息,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李某某财产线索。秉持敢啃硬骨头、善于打硬仗的作风,执行干警最终将全部执行款2万元执行到位。“孩子今后的生活终于有保障了。”李某的母亲胡某顺利领取到了执行款,脸上洋溢起幸福的笑容。

法官感言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课题。无论在情理上还是在法理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义务,不能因父母离异而改变。为人父母者,在夫妻产生纠纷时不能把子女当成赌气对象,也不能把子女当成处理夫妻纠纷中争取利益的筹码。离婚已对子女造成一定伤害,双方再就抚养费发生争执,势必给子女造成更大的伤害,给社会、家庭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离婚夫妇在解决纠纷中,一定要关注孩子的感受,尽可能降低父母离婚给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最大限度实现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尽量让孩子享有父母完整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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