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立珍
3月4日是周五, 晴。天气变暖,阳台上的花儿争奇斗艳,四季海棠的一朵朵红花在翠绿枝叶的映衬下光彩夺目,长寿花的花柄托着伞状花序,红得热闹起劲儿,虎刺梅的挺拔,大叶绿萝伸出藤蔓围在四周甘做陪护。新的一天开始了。
时间过得真快,脑海里还保存着2021年年底大伙“热火朝天”的工作照,一转眼已经是2022年3月份。办公室的小黑板上标记着2021年12月底立案尚未审结的两件案件和2022年1月份上诉的三件案件。去年12月底立案尚未审结的两件案件中,一件是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一件是离婚案件。财产损害赔偿案件案由是楼上漏水导致楼下住户受损。开庭前沟通,开庭时、闭庭后面对面调解,电话调解、微信调解,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3月1日出判决给原告邮寄送达,上班后一查,已妥投本人签收。离婚案件中女方是原告,是第二次起诉离婚。被告男方坚持不离婚。原、被告双方均要求抚养两个女儿。多次做调解工作没有任何进展,开庭后,因临近春节,我觉得还是给双方一段考虑时间。春节过后,原告拿出一个方案,与被告沟通,被告还是不同意。实际上原、被告的婚姻已经没有继续维持的可能了,只是被告不愿接受现实。去学校征求孩子意见,大女儿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小女儿则愿意跟随母亲生活。调解不成依法判决。三件上诉案件中,一件维持,两件尚在审理中。
上午,一起离婚案件开庭。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就是不同意离婚,并拒绝回答其他问题。我给原告做调解工作,原告却坚持离婚。开完庭被告找到我,说原告是想不开才赌气起诉离婚的。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让人捉摸不透。这时,前一天快下班时接待的一对“90后”小夫妻一同来法庭办理协议离婚。对于我的苦口婆心,男方认为是唠叨。我劝他们再考虑考虑,他们却坚持办理离婚手续。年轻人啊,就不能好好静下心来,学会珍惜眼前吗?
下午,单位召开民商事审判质效调度会,分析第一季度工作。与其他两个法庭相比较,我们的调撤率相对较弱,心里暗自决定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有调解可能的继续做调解工作。
中院的一位小妹发朋友圈,说她们与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一同举办了“木兰有约”活动,在“三八”妇女节前夕下基层给学校、机关、企业的妇女同志们宣讲法律。“木兰有约”活动我们每年都会采用不同形式开展,我也经常参加,效果非常好。
快下班了,手机响起,是婆婆的电话,让我们回家吃晚饭。原来当天是农历二月二,噢,怪不得助理问我中午吃的是什么。
二月二,又被称为“春耕节”“农事节”“春龙节”,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每年二月二,婆婆都做油炸糕、炸藕合,晚上又可以吃到这些美味了。想到这儿,一天来经历的辛苦也仿佛一扫而光,再一想明天可以休息,宅家好好享受周末,心中更是窃喜。
(作者单位: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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