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许春祥)针对乡村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家教问题突出等情况,为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 3月3日,枣强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在该县肖张镇程杨村等5个村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活动中,枣强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共同签署了《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主要内容及双方各自职责分工,对长久规范有序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随即举办的工作站“第一课”上,检察院副检察长董红英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线,结合最高检、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的《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为与会家长上了一堂内容实用、针对性强的家庭教育指导课,引导树立科学带娃、依法带娃意识。
“今天的讲课让我才知道带个孩子也得要学法讲法,自己的娃也不能随便打骂”“我的孙子应该算是你们说的留守儿童了,我要管不了了可要找检察院帮忙”……听完课后,家长们深有感触。
枣强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履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的职责任务,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相关部门的“都管”,合力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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