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章彤华)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参与热情,确保药品安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3月11日,邢台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通告,广泛征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妨害药品管理等违法犯罪线索。
根据通告,假药指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过规定范围。劣药指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等。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属违反药品管理法规行为,如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通告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身边涉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药品犯罪。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的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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