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吴春雷)3月5日20时许,固安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夜查行动中,发现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田某有醉驾嫌疑,经抽血检测,结果为8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当交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他承认自己未取得驾驶资格,竟辩称自己会开车,只是工作太忙,没时间去考驾照。执勤交警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扣留机动车、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