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新学期开始,学生陆续返校,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琢玉”未检团队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忙碌。在辖区农林路小学,检察官刘俊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给学生和家长们上了一堂家庭教育体验课,受到欢迎。
琢玉树人、完璧归赵。“琢玉”未检团队把未成年人视为璞玉,像精雕细琢的工匠一样,细心呵护他们的成长。10年间,这支“四人团队”帮扶教育力度不减,已引导845名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办案之余,他们普法脚步不停,向数十万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播种法治种子。他们以“精雕细琢、玉汝于成”理念,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古城邯郸成语文化相结合,孕育出独具地域文化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品牌“琢玉”,被评为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
依法不起诉 涉案少年考上大学法律专业
2020年底,邯山区检察院接到这样一起案件。涉案未成年人晓天(化名)从同学处收购了多张电话卡,并出售给他人从事电信诈骗活动。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包括晓天在内的12名高三学生移送审查起诉。
“我们经过阅卷得知,除晓天外,其他11名学生出售的都是自己名下的手机卡。”办案检察官介绍,而在当时,对于单纯出售自己名下手机卡的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尚无明确标准。
“阿姨,我还能报考大学吗?”一边是该案关联电信诈骗案涉及的被害人;另一边是12名高三学生。“非法出售手机卡肯定是不对的,但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全力以赴备战高考,其他的事交给我们!”办案检察官尽力安慰他们。
“2021年6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出台意见,明确单纯出售自己名下的手机卡,不构成犯罪。”“琢玉”未检团队当即报请该院检委会审议后,依法对晓天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其余11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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