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天瑜 赵国丽 刘映瑞)近日,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与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中捷产业园区农务局、南大港产业园区乡村振兴办公室联合举行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座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除发放司法救助金外,对于需要社会救助的,应根据司法救助对象具体困难情况制定多元救助方案,协调联络乡村振兴部门联系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实施社会多元化救助。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通过采取社会帮扶措施解决司法救助对象的实际困难,协同检察机关合力做好多元救助工作。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农村低收入当事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后,将被救助人员名单及困难情况移送乡村振兴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有针对性地对检察机关移送的线索及时入户核查,将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员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范围。
根据《意见》要求,四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出台本地区相关工作规范性文件,讨论完善重点、特殊农村低收入当事人的救助帮扶措施,梳理、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等,确保司法救助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不断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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