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马一杰 王超远)近日,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听取意见且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是该院在秦皇岛市检察机关中率先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为了保障你的合法权益,此次认罪认罚过程将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我宣布,录像开始。值班律师将见证整个具结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开启后,承办检察官向李某告知了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详细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三方围绕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事项,检察官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李某和值班律师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表示均无异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李某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全过程录音录像、刻盘入卷,并制作详细笔录备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后,卢龙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立即与案件管理部门、办公室等部门会商设备更新、光盘制作与保管等事宜。并组织部门干警集中学习、明确内部分工、细化完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要求,确保全过程依法、规范开展,切实提升释法说理、证据采信、量刑建议等综合能力。同时,积极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保障值班律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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