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6日
第08版:人文检察

开在农家院里的听证会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方大娘,您申请的民事监督事项,我们调查了一下,考虑到您上了年纪,走动不便,我们今天的听证会,就在您家院子里开。您有什么疑问,检察官、听证员都现场答疑……”3月8日,平乡县某村方甲家里,一场开在农家院里的听证会开始了。

平乡县某村的方甲和方乙是一对姐妹,姐姐方甲今年78岁,妹妹方乙72岁。2021年8月的一天,方甲骑着电动三轮车带着方乙行驶在村口公路上,在左转弯时,突然与一辆对向行驶的半挂牵引车相撞,姐妹俩倒地受伤被紧急送到医院。方甲伤势较重,多处骨折,需住院治疗几个月,而方乙身上也有几处骨折,相比方甲伤势稍轻。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显示,方甲负同等责任,方乙不负责任。方甲住院期间11万余元的治疗费、医药费等费用,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方乙住院期间也花费了2万余元的费用,而半挂车司机并未给予她们任何赔偿。2021年9月,两位老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虽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时间一天天过去,两位老人始终未拿到赔偿款。她们在检察院的宣传中了解到检察院有民事检察监督的职能,今年3月7日,老人的家属来到平乡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想咨询下她们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

检察干警热情接待了他们,了解案情后,及时向检察长进行了汇报,院里决定以听证的形式看是否支持该民事监督申请。针对当事人年龄大,走动不便,该院决定对此案开展上门听证,组织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乡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群众代表等担任听证员。

3月8日,简陋的小院里,低矮的房屋前挂着“检察听证”的横幅,检察干警、当事人、听证员等十几人分坐两列。特殊“客人”的到来让冷寂的小院一下子有了活力。检察官郭欣主持听证会,开门见山向大家简要介绍了案情。随后,当事人方甲、方乙分别讲述了车祸的经过,以及各自家庭情况,“指望这笔赔偿款能缓解一下家里的经济压力。”方甲哽咽地说。

听证员们就案件事实争议、法律适用各自发表了意见。“同意支持起诉。”人民监督员郑玉国表示,检察机关开展的上门听证活动特别好,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希望咱们多举行这样的活动,让弱势群体少跑腿,为咱们检察院点赞。听证员们一致同意当事人提出的民事监督申请诉求。

目前,检察机关按照听证意见,将该案移送有关部门办理。

“在这起案件中,我们还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希望可以缓解两位老人的燃眉之急。” 郭欣介绍,根据在村里了解的情况,两位老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院里立即决定为她们依法申请司法救助款,不能让群众因案致贫,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关心关爱送到群众心中。

“我们是平乡县农村的两个普通老太太,今年已经70多岁了,因为车祸打官司与你们检察官相识,你们组织十来个人到我家上门听证,了解我们的诉求,听取我们的意见,代表国家向法院支持我们的想法,我们全家都感谢你们,感谢党的好政策……”3月9日,郭欣一上班就收到了一封这样的感谢信,这让他不禁又想起了听证会结束后的那一幕,两位老人抹着眼泪,久久地站在村口,目送他们离开,这目光中寄予着她们对生活的憧憬与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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