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波、王雅静: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中心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39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东安:
本院受理马庆陆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跨世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甄杰诉被告石家庄跨世科技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 0105民初1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联盟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肖志飞:
本院受理原告保定市力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05民初116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高泽英、刘双:
上诉人高旭鲜就(2021)冀0105民初5985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彩马涂料商贸有限公司、河北中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石家庄根德贸易有限公司、石家庄广朋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炫美商贸有限公司、河北凌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封俊平、康志刚: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宝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6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赵从军: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0)冀0105民初4587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方素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迎宾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2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生发: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迎宾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11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常振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迎宾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11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常振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迎宾支行诉你为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1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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