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离婚后因抚养费产生纠纷的案件。承办法官针对案情及时研判,以亲情为纽带,以法律为桥梁,使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签收调解书,成功调解该案。
据悉,清苑区法院始终秉持人性化的办案宗旨,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被抚养人等原则,全面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倾情调解化纠纷,让司法有温度。
李彤 胡丽娟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8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