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丽)近日,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在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耐心做双方调解工作,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由来已久的积怨,原告当庭撤回起诉,挽救了一段即将破碎的婚姻。
原告宋某(女)与孟某结婚15年,婚后生育两个女儿。两人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宋某将孟某诉至丛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随即通知孟某来领取应诉起诉书等应诉材料,孟某称其长期受到婆媳矛盾的折磨,同意离婚。
开庭当天,孟某的母亲也过来旁听。法官心想,趁着孟某母亲也在场,对双方及孟某母亲进行面对面调解,说不定就能化解掉双方多年的积怨。于是,法官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及孟某母亲做调解工作。在法官的反复劝说之下,孟某母亲明白了儿子孟某离婚后的弊端,夫妻双方也打开心结、重归于好,宋某当庭撤回起诉。双方均表示,会用心经营家庭,承担起照顾孩子,赡养老人的责任与义务。
丛台法院在家事审判中,积极创新工作模式,以化解纠纷为目标,将调解贯穿案件的始终,法官坚持诉前调、诉中调、诉后调,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掌握当事人的心理活动规律,根据个案选择适当的调解方案,化解当事人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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