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丽颖 张丽宁
近日,博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走进一位面容沧桑、手拄拐杖的老人,干警立即放下手头工作,搀扶老人走到接待席。经过耐心细致询问,查看老人手中发黄、略显年份的手写协议书,工作人员总算了解了老人来法院的目的。
原来,老人姓陈,家住博野县某村,今年已80岁高龄,育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女儿远嫁外地,儿子均已成家。五年前老伴病逝后不久,其因突如其来的车祸,造成右腿截肢,多年来靠着假肢艰难行走,勉强可以生活自理。
事故发生后,老人获得赔偿款约15万元,除去治疗花费剩余3万元,两个儿子每人分得1.5万元。后经村干部和邻居调解达成协议,由两个儿子轮流赡养老人。而后,大儿子与老人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便拒绝赡养老母亲,老二见状,同样拒绝履行。现老人身体每况愈下,只能来到法院起诉儿子,要求法院给她做主。但老人不识字更不会写字,没有办法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状。
见此情形,立案庭庭长甄正决定适用口头立案程序,由老人口述事实理由、诉讼请求等内容,根据老人的陈述制作口头起诉笔录。随后,法官当面向老人宣读,经确认笔录内容与其口述内容一致后,由老人在笔录上摁上手印,高效快速为老人实现一次性办理立案全流程服务。老人用颤颤巍巍的手接过诉状,对工作人员表示深深的感谢。此时已至中午吃饭时间,干警又为老人买来包子和豆浆。待老人吃完后,法院安排车辆将老人平安护送回家。
一直以来,博野法院深入开展“人人都是服务站 便民服务在身边”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在高效便捷的司法关怀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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