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7日
第09版:报缝

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葛爱朝: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5民初9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尹英志:

关于米志冲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冀0108民初3773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申请执行人米志冲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08执336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限制高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磐峙(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院受理原告罗洪波诉你与刘爱军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03民初7400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吴晓丰:

本院在执行的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与被执行人河北佰斯德利制罐有限公司、吴连瑞、王素香、吴晓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委托北京圣元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吴晓丰名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新怡家园1号楼12层1单元1201号房屋及土地进行了评估。

2022年1月26日,该公司作出圣元评(2022)字第0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上述不动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358.08万元。现将评估报告及拍卖通知书送达于你,公告期满30日即视为送达,你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本院将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对上述房屋依法进行拍卖。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彩萍: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淑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本院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2执20010号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协助冻结通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协助冻结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陈国来:

本院受理原告郭杰诉你方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方式或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故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申请人濮阳正发塑料包装有限公司因遗失一张票号为3130005231453088,出票人为石家庄市新星化炭有限公司,收款人为石家庄市矿区东楷商贸有限公司,出票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金额为100000元,到期日为2022年6月2日,付款行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最后持票人为濮阳正发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于2022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上述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闫俊起不慎将警察证丢失,警号为003319,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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