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田宪忠)3月11日,廊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布一起典型案件,消费者单女士在固安县消费维权中心协助下,退回了定金,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2021年3月29日,单女士在固安县一家品牌家具销售部(橱柜全屋定制)定制家具,并签下合同。合同上标注50天给予安装,随即向销售部交纳3万元定金。2021年4月30日,其与设计师咨询安装问题,被告知5月28日或29日出厂,6月1日至3日给予安装,但截至2021年6月13日一直未给安装。单女士一气之下决定不要货了,并要求退还3万元定金,该店告知需等待60日才能退款。单女士觉得该店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2021年6月13日到固安县消费维权中心投诉。
接到投诉后,固安县消费维权中心立即指定专人与品牌家具销售部(橱柜全屋定制)取得联系,并向其讲清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该店的行为已构成违法,侵害了消费者单女士的合法权益,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且单女士有拒绝购买商品的权利。在消费维权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该销售部向单女士赔礼道歉。当事人双方本着互相礼让的态度,达成调解协议,被投诉的该品牌销售部(橱柜全屋定制)退还了单女士全部定金,双方对此结果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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