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刚)近日,武安市人民法院法官通过网上开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不能到达庭审现场的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河南省安阳市某有限公司与武安市某有限公司曾签订设备安装工程协议。按照约定,甲方安装设备后,乙方支付工程款90%,剩余10%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予以支付。一年期限到后,乙方因业务员调换,剩余10%质保金未能及时给付甲方,甲方向武安法院提起诉讼。
武安法院贺进法庭受理该案后,庭长王晓光考虑到一方当事人为外地人,路途遥远,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同时考虑疫情防控需要,积极与原、被告沟通,决定通过网上云审系统进行开庭审理。
为使剩余质保金及时履行到位,法官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在网上开庭审理后,多次与原、被告协商沟通,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双方通过网上办案系统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后,乙方3日内将剩余质保金给付甲方,案件顺利结案。原、被告纷纷为武安法院贺进法庭办案效率和效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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