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段美
有人说,她像一束烛光,为处在黑暗中的当事人照亮前方的路;有人说,她像一块炭火,把检察工作当作全部生活,燃烧得毫无保留;有人说,她像熊熊薪火,在她的培养和带动下,一批新人快速成长为检察栋梁,让检察事业薪火相传……
她,就是大名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霍琳。今年49岁、在检察院工作了24年的她,还是一如既往地拼。她总说:“生命的意义在于燃烧,燃,就要燃得义无反顾!”
她既是优秀的检察官,更是治病救人的“医生”
霍琳先后在大名县检察院政工、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综合业务、检察委员会等岗位工作,不论在哪个岗位,都可以用一个“燃”字来形容她。
在她看来,检察官更像是治病救人的“医生”,每一件经办的案件用的方法也是“望闻问切”:“望”就是要看案件的全貌,看它的历史原因、发生背景以及形成的后果、造成的影响,对案件进行整体把握;“闻”就是要听各方声音,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陈述和主张,做到五音杂于耳而不乱于心;“问”就是要对问题主动求证,还原事实;“切”就是要深入论证,对事实、证据、适用法律以及量刑等问题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得出最终结论,拿出处理意见。医者仁心,这也是霍琳办案的心态。
“我认罪认罚,不该使用这样的手段讨债,给这些家庭造成了伤害,等出狱以后,我一定走好自己的路。”法庭上,被告人贾某某眼眶湿润,其他三名被告人也纷纷表达了内心的悔意。
这是一个恶势力犯罪的案子,案件的被告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急于创业的贾某某听说办讨账公司能挣大钱,于是注册了一个公司,纠集了几个年轻人模仿影视剧里那样承揽讨账业务,通过高音喇叭、发传单、锁门、跟踪贴靠等方式向债务人要账,形成了初具规模的恶势力。
一边是被这些非法讨债行为严重滋扰的多名被害人,一边是初入社会对创业和财富存在错误认知的4个小青年,对于这样一个案件,霍琳既为犯罪嫌疑人感到惋惜,又深知案件性质的恶劣。办案,既是在办别人的人生,也是在医治受伤的社会关系和患病的个人品行。她精心审查,严格起诉,在庭审中有序出示证据,通过讯问被告人、发表公诉意见、庭审辩论等环节,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分析和教育,向他们指出致富和就业都不能急于求成,要守法律、肯吃苦、走正道。几位年轻人诚恳接受,全部认罪悔罪。法庭根据他们的犯罪行为分别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无一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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