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岂淑娟 张美月)3月10日,滦州市公安交警大队路巡六中队按照上级部署,在滦州市何庄-茨榆坨线54公里处开展整治“三驾”统一行动,不到半小时就查处两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日19时53分,一辆小轿车驾驶人看到前方有民警执勤,刻意放慢速度,意欲掉头躲避检查,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至路边。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张某某满嘴酒气,立刻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当日20时19分,又有一辆小轿车进入执勤民警的视野。驾驶人马某某摇下车窗,民警就闻到一股酒气,遂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经抽血检测,马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3.9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马某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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