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付前程)持有C1驾驶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上路行驶被查,驾驶证被记24分。3月15日,郑某因准驾车型不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被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民警查获。
当日凌晨,三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高新东道水机路东100米处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看到一辆二轮摩托车向检查点驶来后,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驾驶摩托车掉头就跑,最终被民警拦停。
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没有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并且驾驶人在出示驾驶证时很犹豫,在民警催促下才极不情愿地交出驾驶证。民警一看,该驾驶人郑某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为C1,并没有可以驾驶摩托的D或者E本,属于准驾车型不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郑某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7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合并处罚。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