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元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依法收缴2020年4月30日在元氏县槐阳超限站执法过程中扣留的当时悬挂号牌为冀A51395(假牌)、车辆上铭牌车显示架号为:020158、发动机型号为:380E32、蓝色福田戴姆勒汽车的拼装车。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元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公告期满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对该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元氏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元氏县人民路107号
电话:0311-8462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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