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赵哲)近日,安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关工委、团委、妇联、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家单位召开《安新县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职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会签单位联席会,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有效督促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严格执行从业禁止规定,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全覆盖。
《办法》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单位,是指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未成年人安置、救助机构;婴幼儿照护、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托管、临时看护机构;家政服务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培训等职责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人员主要是指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性侵害等犯罪行为,依法被判处刑罚或被决定相对不起诉的,以及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猥亵等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人员。
《办法》要求,教育、民政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新招录的教师、医生、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工作人员,在入职前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害、虐待、拐卖、严重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信息的,有关单位不得录用。在职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违法犯罪信息查询,经查询发现有前述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按照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