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23日
第06版:检方播报

南宫市检察院支持起诉

为独居老人追索赡养费请求获法院支持

河北法制报讯 (李俊梅 王倩)日前,由南宫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一起赡养费纠纷案开庭,经过审理,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主张请求,依法判决被告马某、马某某承担对原告的赡养扶助义务,每月支付原告赡养费500元。

马某和马某某系马大爷的长子和次子。马大爷年事已高,患病多年,且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经济来源。两被告均已经成家独立生活,在南宫城内都有住宅,却对老父亲不管不顾,拒绝支付赡养费。经村干部和乡亲们调解无效后,马大爷向南宫市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支持其起诉。

南宫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详细了解了案件原委,认为马大爷年事已高、疾病缠身,在法律适用、证据收集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马大爷的两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故依法对此案作出支持起诉决定。

在南宫市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下,马大爷的两个儿子被法院判决按月支付赡养费,马大爷的生活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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