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牛继芬 通讯员 赵英爽)家庭教育促进法构建了家庭主责、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体系,对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的职责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我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已建立合作机制71项,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400余个,开展各类家庭教育课108次。
枣强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在该县程杨村等5个村挂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邱县检察院在偏远乡镇分别设立家庭教育基地、心理疏导基地、法治教育基地等,增强落实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社会合力;秦皇岛市检察院等八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组织三级院20余名未检干警,赴井陉县南秀林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普法进乡村”主题活动……今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与公安、民政、妇联、关工委、团委、教育等部门建立线索共享、风险预警数据通报机制,制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办法,形成长效性制度规范。为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水平,各地积极设立涉案、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成立稳定性机构场所,更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我们以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主要对象,以强化监护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为目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效预防或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或遭受侵害。具体包括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失管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晋月霞介绍,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各项职责逐一落到实处。针对涉案、失管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监护教育不当或失管失教问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将开展家庭教育评估,结合评估结果对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改进家庭教育意见,必要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做到应指导尽指导。同时,加大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力度,广泛组织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家庭教育水平和法治观念,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遭受侵害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