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韩慧娜 旺娜)去年以来,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借助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职能,积极为讨薪农民工“撑腰”,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刘某某等8人受雇于郑某某,在郑某某承包的栾城区某小区7号楼二次工程从事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郑某某未向刘某某等人支付工资。经刘某某等人多次讨要、协商,郑某某仍未支付工资,直到2021年2月10日经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协调,郑某某支付部分劳务费,余款未再履行。2021年4月30日,石家庄市栾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向栾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提供刘某某等8人的支持起诉线索。检察机关经审查,决定为刘某某等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向栾城区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决定书。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判令郑某某支付刘某某等人劳务费共计7万余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用。
为确保诉讼期间刘某某等8人的生活,检察院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刘某某等8人申请了司法救助金2.2万元,保障了申请人的生活质量。
此案仅是栾城区检察院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之一。2021年以来,该院先后同区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建立弱势群体维权信息交流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同时,该院设计了图文并茂的宣传材料,张贴在区残联、妇联、法院立案庭、法律援助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显著位置,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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