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刚
“谢谢马法官帮我们解决了难题,停业8个月的加油站终于能正常营业了。”某加油站负责人韩某紧紧握住武安市人民法院康二城法庭庭长马志钢的手,真挚地表达着谢意。
韩某与张某签订了租赁合同,韩某将其加油站租给张某经营。经营初期,张某根据经营需要,对加油站进行了装饰和部分改造,并交纳3年租赁费130万元。经营期间,加油站因安全生产等原因,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罚款。韩某以张某经营期间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要求与其解除租赁合同,返还加油站财产。双方就此产生纠纷,争执不下。经多次协商不成,韩某将张某诉至武安法院康二城法庭。
马志钢接手案件后,认真审查案件事实,了解事件来龙去脉后,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于是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互不相让,都指责对方有错在先,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马志钢没有就此放弃,不断寻找调解突破点,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在充分了解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找解决方法。经过法官耐心释法和劝导,张某权衡利弊后,放下了对韩某的积怨;韩某同意退还租金,双方关系得到缓和,最终达成和解。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解除合同后,对加油站财产进行交接。
至此,该起纠纷得到成功化解,当事人对法官尽心尽责的工作态度称赞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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