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25日
第07版:公告

人民法院公告

平山县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武静怡诉被告平山县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点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平山县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郄梅琴诉被告平山县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平山县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梁志亮诉被告平山县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平山县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付玉龙诉被告平山县地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平山县人民法院

单鹏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小娜、刘平: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74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蔡自国、蔡瑞华: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74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赵毓涛、孟雪芬: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5民初74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李乐:

本院受理原告王鑫诉李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魏小坤:

本院受理原告新华区荣海鞋料店诉魏小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崛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孙玉烛诉石家庄崛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杨玉环、毛永铮:

本院受理原告牛爱峰诉杨玉环、毛永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张平、陈金廷、陈彦杰:

本院受理原告陈风文诉张平、陈金廷、陈彦杰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孟繁荣因丢失股权证一张(股权证号:170017;截至2021年12月30日,持有股份40668股;签发人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人为孟繁荣),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股权证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股权证权利的行为无效。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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