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28日
第03版:法案

高速公路上开斗气车酿事故

两名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河北法制报讯 (李敏)日前,两辆大货车司机在高速公路上因为开斗气车酿成事故,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后仍继续“抬杠”,最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侦查。

3月 17日16时许,高速交警北戴河大队民警巡逻至京哈高速北京方向 251公里600米处时,发现两辆大货车停在应急车道上,遂立即上前查看。现场为两辆大货车发生事故,但双方司机对事故发生原因各执一词,不断“抬杠”。民警为安全起见,将两车引导到抚宁口进行调查处理。到抚宁口,因两人仍争执不下,民警遂调取了两车的行车记录仪及公共视频,还原了事发经过。

原来,刘某驾驶辽宁牌照重型半挂车行驶到京哈高速北京方向254公里处准备超车,给出灯光信号后,前方同车道行驶的皖A牌照重型货车司机张某因此处为白实线无法变道而未让道。刘某觉得前车阻挡其超车而怒气上头,变更车道从右侧超车行驶到与张某平行处,不顾高速行驶危险,落下车窗咒骂张某。张某毫不示弱,开始对骂。随后两人一路相互多次别车,直至行驶到北京方向252公里处,刘某从最左侧车道超车后随即减速向右并道,张某见状立即向左躲避,刘某也向左并道,张某躲闪不及时,两车发生碰撞,所幸无人员伤亡。

张某、刘某在高速公路追逐竞驶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北戴河大队已对刘某、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戒除“路怒” 文明行驶

□ 张乔

斗气车往往是由微不足道的行为引起的,但是后果和危害却难以估量。车与车斗气,人与人交恶,破坏了交通秩序,损害了道路文明,触犯了交通法规,更有甚者还给他人的生命带来威胁。对此,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面对开斗气车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广大司机朋友在行驶过程中一定要文明出行,相互礼让,理性对待行车过程中遇到的不文明行为,戒除“路怒症”,避免因一时意气用事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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