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张贺)日前,饶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公益诉讼案。该案系饶阳县首例涉危害珍贵野生动物公益诉讼案件。该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开庭审理此案,于近日作出宣判。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被告人位某某在明知国家禁止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情况下仍非法购进3串藏原羚角制成的手串,后于2018年将手串出售至云南,获利1400元。经鉴定,该手串确为藏原羚角制品。
庭审中,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承认了指控的犯罪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近日,饶阳法院作出宣判,判决被告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1400元上缴国库,责令被告人支付生态赔偿金2004元,并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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