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阜城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拟作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并邀请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和案件相关当事人参与听证和监督。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和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据悉,阜城县检察院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和“求极致”的精神扎实规范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做到“开门办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牛敏 郭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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