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郑雅静)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检务公开,增强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透明度,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沧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组织召开了民事检察监督公开听证会,特邀省、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等担任听证员 。
此次听证会涉及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由于案件之间具有关联性,遂一并召开听证会。案件申请人郭某分别向被申请人孙某等人借款。借款到期后,孙某等人认为郭某没有偿还相应借款本金,遂分别将郭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郭某返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法院判决支持孙某等人的诉讼请求。郭某认为案涉三笔借款本金及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这三起纠纷中,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在事实认定上具有较大分歧。听证会举行之前,检察官做了大量调查核实工作,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查。听证会开始后,围绕郭某是否已经偿还完借款本金及利息这个焦点问题,双方当事人发表了各自意见和理由,并出示了新证据,对方进行了质证。承办检察官和听证员就案件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评议过程中,听证员围绕听证焦点问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证据采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发表了评议意见。检察官表示,此次公开听证意见将作为承办人审查案件时重要参考依据,在此基础上依法作出审查决定。听证员也纷纷表示,听证有利于办案透明化,希望检察院能够将这项工作继续推进下去,让公平正义落到实处,此次民事检察听证会程序规范,双方意见表达充分,对查明事实、化解矛盾纠纷具有积极意义。
“本案听证旨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问题,推进检察活动的民主化、透明化和公正化,借助‘外脑’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论证与审查,从而确保检察监督的人民性、公正性和可接受性,实现精准监督、规范监督和实效监督。”承办检察官介绍,检察听证是深化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现已成为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普遍适用的审查方式,听证工作机制和程序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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