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荆延青)“我跟弟弟从小一起长大,因为赡养老人问题我们大打出手,实在不应该,我愿意谅解他。感谢检察官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我这心里的石头可算放下了。”3月23日,定州市人民检察院在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召开公开听证会,被害人张某乙在听证会上这样表示。
张某甲与张某乙系亲兄弟。2021年9月7日,二人因为赡养老人的问题产生了分歧,继而厮打在一起,张某甲将张某乙打伤。经鉴定,张某乙的伤情属轻伤一级。承办检察官综合考虑该案基本情况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州市检察院拟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甲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部分轻伤害案件的当事人来自亲朋、邻里,为提升公开听证会的法律宣传效果,定州市检察院“送法下乡”,将拟对犯罪嫌疑人张某甲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会开到了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听证会除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外,还特别邀请了乡村两级干部以及村民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析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详细说明了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经集体评议,均同意检察院对张某甲作不起诉处理。
在听证会上,张某甲主动向哥哥鞠躬道歉,深表悔恨,兄弟二人握手言和。
“通过参加听证会,我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和张某乙是亲兄弟,对张某甲作不起诉是最适合本案的结果。检察院这种主动贴近群众、为民服务的听证模式,让基层百姓感受到了司法温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真正达到了司法为民的效果,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精神。”担任听证员的人大代表说。
在场的村民代表纷纷表示,检察院把听证会搬到村里,进行释法说理,使他们在家门口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受益良多。
“此次听证会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办案检察官表示,他们将继续秉持为人民司法的价值追求,纾解群众“急难愁盼”,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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