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法制报记者 张志青
通讯员 石雪萍 蒿藤中
“检察官阿姨,向您汇报我的近况:最近我和父母关系缓和了很多,我决定去读职业学校学一门技术,爸爸妈妈也很支持,我一定会好好学习,谢谢您的鼓励和关心……”3月25日,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献芬在与处于考察期的涉案未成年人李未(化名)视频通话时,听着他的汇报,看到他的变化,感到由衷的高兴。
李未今年17岁,家在安徽省涡阳县。2021年12月5日,他为见网上认识的“女朋友”,只身来到魏县,没想到刚到魏县就不慎把手机弄丢了,联系不上“女朋友”,只好去网吧过夜。上网期间,他想借旁边一位“好心男子”王某(另案处理)的电话联系家人,在交谈中,涉世未深的李未将自己身无分文又联系不到家人的窘况告诉了王某,王某教唆李未“去小卖部先弄点吃的、喝的”。之后,李未便在县城周边的农村小卖部入户盗窃方便面、火腿肠、饮料等物品,连续作案5起,直到被警方抓获。
“检察官,我真的知道错了,你们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我的父母,我没脸面对他们……”第一次提审中,面对承办检察官吴献芬的讯问和谈心,李未痛哭着表示悔改。长期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经验和内心强烈的责任感让吴献芬感觉这个案件不能简单一捕了之,她决定去李未的家乡安徽涡阳开展社会调查,深入了解他的成长经历和生活状况。
2月26日,利用周末两天时间,吴献芬和同事驱车1000多公里,在李未的家乡走访了村干部和邻居,了解到李未并不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之前也没有盗窃的恶习。吴献芬又找到李未的老师和同学,他们都说李未平时是一个很懂事的孩子,同学之间有需要帮助的,一定能够见到李未的身影。最后,吴献芬才找到李未的父母向他们表明来意,李未的父母非常自责,表示是自己平时对李未疏于关心和管教才发生这样的事情,愿意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令吴献芬和她的同事没想到的是,从安徽回来的第二天,李未的父母和村干部就来到了单位,他们带来了李未同学、老师、邻居关于李未平时表现良好的证明,并且按下了手印。吴献芬认为,李未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办案基本原则,依法决定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释放李未那天,她与李未约好,每个月都要进行视频通话。李未承诺,会深刻反思自己的错误,配合接下来的诉讼程序,争取早日结案。李未的父母也表示,会听从检察官的建议,努力改进家庭教育方式,帮助孩子重新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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