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王仲良 张潇华)高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助推乡村振兴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有力举措,全力救助贫困涉案当事人,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按照及时移送救助线索、在检察环节百分百开展救助工作的要求,该院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举全院之力,各部门做到信息共享、通力合作,确保“应救尽救”。第一检察部从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事故受害者家庭生活困难、且未能从肇事方得到赔偿的线索后,经综合研判,确定受害者一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立即启动救助程序,为被救助人家庭集中发放救助金6万元。
高阳县检察院主动与县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教育、妇联、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及律师、人民监督员等沟通协调,探索心理疏导、学习辅导、就业安排等多措并举的联合救助方式,多角度、多渠道救助,拓宽司法救助的深度和广度。在一起法院提供的司法救助线索中,未成年人司某某因琐事被吴某某致伤,司某某所花医疗费不能得到赔偿,家庭条件并不宽裕的司某某还面临着缴纳学费的压力。高阳县检察院迅速核实并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将救助金及时送到了司某某手中。
此外,该院创新救助机制,探索建立涉及因案致贫返贫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核实遭受损失及家庭经济状况,准确测算具体救助数额,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司法救助的针对性、时效性,切实做到雪中送炭、扶危济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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