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崔潇 )“现在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这是邯郸市峰峰矿区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中心自3月23日挂牌后审理的第一起案件,这起危险驾驶案从立案侦查到开庭审理仅用了25个小时,极大地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简案快审”。
据了解,为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刑事案件诉讼效率,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牵头,联合矿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等部门,于3月23日成立了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中心,这在邯郸市尚属首家。
该中心依托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设有执法办案区、速裁检察室、速裁法庭、律师工作站,各方集中办公、高效运转,具有公安机关审讯取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及律师会见、提供法律帮助的功能,通过公、检、法、司四部门协调联动,实现轻微刑事案件从侦查取证、审查起诉到立案开庭的“一站式”办理。该中心的科学统筹设置为多部门协作办案创造了条件,满足了全区轻微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等职能的实施,实现案件一地审查、案卷一地流转、案件一地审判、文书一地送达的“一站式”办理模式。
启用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一站式办理中心,是峰峰矿区法院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迈出的坚实一步,对促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兼顾刑事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作用,这也标志着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刑事速裁程序正式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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