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丽
“这刚下过雨,村里那么多泥,路不好走,没想到你们还能为了我们的这点糟心事专门跑一趟,到我们家来宣判,真是太感谢法官啦!”
“不用客气,老爷子卧病在床,身边需要人照顾,您也行动不便,我们既然约定好了时间,不管路好不好走,一定会过来。”
一场春雨让拆迁中的邯郸市丛台区黄粱梦镇苏里村村口泥泞不堪。因两位年逾古稀的当事人一人卧病在床,一人行动不便,丛台法院黄粱梦法庭承办法官不顾脚下的泥泞,入村将判决书送到了他们家中。
刘某某、袁某某是一对普通的农村夫妇,生育了四个女儿,因受农村传宗接代的老传统影响,他们觉得没儿子在村里抬不起头,便在二十多年前抱养了一个儿子,取名刘小某。二人将刘小某抚养成人,为其娶妻生子。但刘小某对年迈的父母不予关心,不履行家庭责任,妻儿也离他而去。亲戚朋友、村委会曾多次出面调解,刘小某仍屡教不改,刘某某因心情郁结中风瘫痪。刘某某卧病在床后,刘小某还是漠不关心,不尽照顾义务。老两口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解除收养关系。
承办法官多次入村走访,会同村委会就此养老纠纷进行调解,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但刘小某未能浪子回头。法官尊重当事人意愿,依法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考虑到原告年老行动不便的特殊情况,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在刘某某的病床前,法官宣读判决结果并讲解了判决依据,刘某某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刘某某家人也深受感动,再三向法官表示谢意。
法官表示,民法典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二原告在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影响下,收养被告并抚育成人。法官在办案期间尝试各种途径修复当事人情感上的裂痕,但因被告未能在生活上慰藉老人,双方矛盾较深,确实无法共同生活,故依法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百行德为首,百善孝为先,希望借此案例能让更多人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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