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话
在河北雄安新区设立五周年之际,为大力宣传雄安新区政法工作,全面展示雄安新区五年来政法工作探索的新经验、取得的新成就,即日起,本报开设“法治护航雄安新区五周年”专栏,重点宣传雄安新区政法系统积极服务和保障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大局,创新推进平安雄安建设、法治雄安建设和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敬请关注!
□ 河北法制报记者 郑伟
2017年4月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通知,决定设立河北雄安新区。201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了《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设立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的历史性战略选择,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千年大计,行稳致远。雄安新区设立五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雄安新区党工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大力推进雄安新区法治建设,确保中央和省委法治建设各项重要决策在新区落地落实。华北腹地、白洋淀畔,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日臻完善,法治雄安的蓝图日渐清晰呈现。
一张蓝图 五年坚持 锚定法治雄安“前进航向”
法者,治之端也。
伴随着雄安新区“未来之城”的画卷徐徐展开,法治雄安建设正在成为画卷中愈加亮眼的底色。
雄安新区设立五年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各级党委、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特别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对加强雄安新区建设法治保障作出根本性、制度性安排后,新区党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紧扣新区建设发展需要,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2021年7月29日,《河北雄安新区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当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一部关于支持雄安新区改革创新和建设发展的综合性法规。该条例聚焦将雄安新区建设成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载地、高质量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的功能定位,重点从管理体制、规划与建设、高质量发展等8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定,标志着法治雄安建设开启了新篇章。
以此为基石,雄安新区党工委立足总体布局,从顶层设计视角推动雄安法治建设,把抓关键性立法、引领性规划、创新性改革、前瞻性机制作为深化依法治区工作的重要任务,推动建立服务保障新区规划建设的法治框架体系。
高标准高起点编制雄安新区法治建设规划。围绕中央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雄安新区总体规划要求,研究制定雄安新区法治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任务、具体措施等,整体推进、有序开展法治雄安建设。
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框架。先后制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法治雄安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为进一步推进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提供了法治保障,初步搭建服务保障新区规划建设的法治框架体系。
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印发《雄安新区“十四五”时期社会治理体系发展规划》和任务分工,加快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
如今在雄安新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普法宣传等方方面面,不断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法治,让雄安新区这片热土春潮涌动、活力迸发。
创新体制机制 赋能改革发展 打造依法治理“雄安样板”
动动手指,即可在网上办理从立案、缴费、调解到审理、送达“一体化”的线上诉讼服务;不用大费周折,便可在自家门口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里享受到专业的法律服务……如今在雄安新区,这一系列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法治惠民新措畅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下转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