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王絮冬 通讯员 宋小磊)3月27日,徐某某等16名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带着一面锦旗,来到了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激动地围着该案的执行法官说:“我们追讨工资3年多啦,本以为拿到工资的希望不大了,没想到申请执行后不到一个月,法院就帮我们追回了这些钱,真的太感谢法院了!”
2018年,金某借用丰宁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承包某单位的建设工程,雇佣徐某某等16名农民工在该项目部工作。工程完工后,金某却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工资。徐某某等16人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于2020年1月8日,将金某诉至丰宁法院。判决生效后,金某仍未履行给付徐某某等16人劳务费201305元的义务,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亦未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今年2月17日,徐某某等人向丰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丰宁法院执行局迅速对金某及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财产情况调查。为维护农民工胜诉权益,执行法官赵宇杰反复梳理被执行人公司的现状,积极对接金某和公司负责人。同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最终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案款到位后,赵宇杰立即组织16名农民工领取案款,高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撑起了“司法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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