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郝红花)近日,井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并“玩失踪”的被执行人徐某采取了拘传、预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前些年,申请执行人马某给被执行人徐某供应煤炭,徐某共欠马某8.5万元煤炭款未给付。马某多次索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3月8日,法院依法判决徐某给付马某8.5万元煤炭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未还钱,马某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井陉法院执行法官经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积极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经执行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徐某给付马某1万元之后,便“玩失踪”,从此下落不明。法院依法对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惩戒,但被执行人徐某一直未露面,此案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近日,申请执行人马某向法院执行局提供了徐某回家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依法将被执行人徐某拘传到法院,并给其发送了预司法拘留决定书。随后,执行干警通过释法明理,严肃告知被执行人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及和解协议的后果。在法律的震慑下,徐某幡然醒悟,表示愿意协商和解。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与见证下,徐某当场支付马某1万元现金,并对剩余款项与马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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