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通讯员 于晖 记者 陈兆扬)为落实公安机关管理和服务职责,支持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3月30日,沧州市公安局出台“十条措施”,全力护航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这“十条措施”是:一是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畅通、高效、安全的交通保障服务,确保员工回得来、原料供得上、产品出得去。二是会同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做好返岗员工摸排登记、信息核实等工作,防止带“疫”入企;加大对涉危涉爆、物流寄递、行业场所等企业单位的治安检查,防止疫情反弹。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违法犯罪。四是深入开展涉企风险隐患排查,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五是依法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对企业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特别是疫情引发的案事件等警情快速处警,依法妥善处置。六是深入开展“进企业”活动,全面掌握企业所需、所困、所盼,及时研究对策办法,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七是办理涉企案件,非必要不采用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需查封、扣押、冻结的,不得越范围、超权限、超时限、超数量查封、扣押、冻结。八是对复工复产群众优先办理户口迁移,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户口迁移证件到期的,有效期限延长至疫情结束后30日,对集中申领居民身份证、居住证较多的复工复产企业,集中上门采集信息、受理制作。九是优化交管业务服务,为复工复产企业和员工提供“就近办”服务,并推行交管业务“自助办”、交管业务“网上办”等服务。十是开通出入境业务绿色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