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长生 王立薇)“散布疫情谣言,终将自食恶果”“拒不配合核酸检测,任性妄为将受追究”……自3月25日起,遵化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该院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推出线上抗疫法治讲堂,针对疫情期间常见违法犯罪防范进行专题讲解,努力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该院发动全院业务部门力量,梳理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有关案例及法律知识,针对群众关心、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释法。2020年1月,夏某与他人同去云南旅游,回到家中后发现自己有类似新冠肺炎症状,被疾控部门电话告知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需居家隔离并报备,夏某仍不报备,自行到医院住院治疗。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时,其隐瞒行程轨迹……3月26日的抗疫法治讲堂上,该院通过本地案例进行释法。检察官表示,夏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检察机关对夏某提起公诉后,因夏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夏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法治讲堂中,检察官以案释法的同时,倡导全社会共同支持防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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