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猛
清明节前夕,献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再一次走访了近两年来关注、保护的英烈纪念设施,看着一座座修葺一新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而这些烈士纪念场所也已成为当地的一个新地标、新阵地,吸引着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自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献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英烈纪念设施管护缺位、散葬烈士墓维护不足、无名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持续推进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不松劲。
2019年5月,献县检察院着手对辖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情况进行摸排,发现马本斋母子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有堆积的垃圾,马母衣冠冢汉白玉瓷砖部分脱落。针对这些问题,检察院向烈士墓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修缮改造烈士墓,做好日常维护管理。烈士墓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问题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安排部署,利用一周时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破损的衣冠冢进行了修复,对园区的杂草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在适当的位置栽种了40棵松柏,确保陵园庄严、肃穆。
在献县韩村镇有一座建国县烈士陵园,烈士纪念碑记载的是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战士。2020年4月,检察院调查发现,建国县烈士陵园内纪念塔设施年久失修,严重影响了烈士陵园的庄严肃穆。献县检察院随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属地政府依法履行保护职责。该院与相关单位多次召开圆桌会议,会商整改问题。经过努力,县政府投入50万元资金整治陵园环境、修缮纪念塔、硬化道路,并安排专人对陵园看管维护,整个陵园焕然一新。
时间来到2021年6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献县检察院闻令而动,用时一个多月,摸排走访革命遗址、零散烈士墓、纪念馆、陵园等60余处,全面掌握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现状,确认除两处已经整改到位的纪念设施外,献县烈士陵园内基础设施维护不到位,革命烈士纪念碑碑体缺乏修缮,而且有垃圾散落于墓葬区,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8月,献县检察院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会议形式进行磋商,就陵园环境及对英烈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等问题进行商讨。会议结束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进一步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水平的工作举措,并邀请检察机关现场督导,整改成效很快显现。
在跟进监督中,献县检察院还选择重大节日和纪念节点在烈士纪念设施所在地举办主题党日活动、到学校进行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活动。在检察院和有关部门以及烈士纪念设施所在地党委政府等齐心努力下,献县的每一处烈士纪念设施都已焕然一新。当人们再次站在战斗打响的地方、站在英雄们长眠的地方时,会发现这里已完成了分级管理、公示了保护范围、强化了防护措施。
山川虽无言,历史永铭记;日月虽无声,英烈精神永放光芒。目前,在献县当地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红色资源保护工作中,这正是公益诉讼检察人经过不懈努力,对每一位长眠于献县的英烈们的告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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