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薛典)一对邻居因为一棵树反目,对簿公堂,后在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的调解下,将此树顺利移除,两家和好如初。
肥乡某村村民毕甲发现自家院子围墙凸起来一大块,随时有倒塌的危险,根源在邻居毕乙家梧桐树过于靠近围墙,长势茂盛,将围墙“拱起来”。后毕甲找毕乙商议处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毕乙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院内靠近原告毕甲家围墙的梧桐树刨除。然而,判决生效后,毕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毕甲遂到法院申请执行。
承办法官收到此案后,第一时间前往行为标的物所在地进行现场勘验。法官约谈被执行人毕乙,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如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所面临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毕乙当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
树木位置靠近围墙,且树木巨大,刨除难度不小,而且存在刨树时树枝掉落造成二次财产损害的可能性。为了避免因刨树引发矛盾,承办法官向申请人毕甲释明风险,从相邻和睦相处角度耐心做工作,申请人表示愿意承担发生的风险,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
几天后,被执行人联系到承办法官,请求法院前来协助、监督刨树过程。历经两个小时,树木终于刨除完毕,并且在施工人员的努力下没有造成二次损害。申请人对此结果十分满意,当场签下该案执行完毕的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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