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下称《同录规定》)正式施行后,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整体推进与探索突破相结合,统筹部署与细节把控相促进,推动工作持续见成效。
该院统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这盘“大棋”,将其作为检验工作的“一把手工程”紧抓落实。同时,该院深入结合落实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重点任务,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 常锋 胡芬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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