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张翼)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4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对考核优秀等次单位进行了通报。各市、各部门均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提档升级,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根据通报,我省邢台、石家庄、沧州等5个市政府,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等11个省政府部门,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省邮政管理局3个中直驻冀单位,正定县、石家庄市鹿泉区、丰宁满族自治县等16个县(市、区)政府,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承德市市场监管局、张家口市公安局等14个市直部门获评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
2021年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起步之年。从考核结果看,2021年度各市、各部门均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提档升级,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趋完善,“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普遍增强,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第三方评估结果显示,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公众满意度综合评分为81.64分,自2017年以来实现五连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从2015年的44.42%上升至2021年的79.35%,再创历史新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