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2日
第04版:民生

巡回法庭“走出去” 邻里感情“找回来”

□ 河北法制报记者 李永志

通讯员 郝银吾

“法官你看看,楼上漏水把我家的墙体、家具、电器都损坏了,他得赔我!”

“你讲话要有根据啊,你这些东西哪里值这么多钱?”

前不久,在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临水法庭的办公室里,发生了一场“火药味儿”十足的争执。

争执的双方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原、被告。原来,去年1月,峰峰矿区居民张某在家因用水不当造成漏水,导致楼下邻居索某家电器及家具损坏,至今无法居住。在随后一年的时间里,索某多次找张某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无奈之下将张某诉至法院。

临水法庭受理案件后,本着“调解优先”的理念,召集双方当事人展开了调解工作。同时,法官前往索某家查看漏水情况,发现家具、墙体、家电确实因楼上漏水造成了损害,张某也承认自己应承担赔偿责任,只是双方因赔偿数额一直争论不休。

要确定受损失方损失金额,需要进行鉴定,但这无疑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法院一纸判决虽可以解决问题,但不利于邻里关系的修复和矛盾的化解。就是这样一起“小案”,怎么才能办好并实现“案结事了”的效果?考虑到此类案件涉及邻里关系,临水法庭的法官们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此案,并邀请社区工作人员和小区部分业主旁听庭审,通过开庭为群众上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今年3月22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这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在原、被告所在的铁东社区居委会会议室正式开庭。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分别阐述了各自的主张和意见。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你们两家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如果为了这点纠纷断绝了之前的亲密关系,真不值得!”主审法官牛帅通过法庭调查了解到,因为原、被告双方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在房屋漏水发生之前关系一直不错,只是由于这次漏水事件无法解决才对簿公堂。于是,他和书记员一边进行法庭调查,一边做双方思想工作,并向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规定,中肯的语言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引得原、被告和旁听席人员不时点头称赞。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庭审虽然结束了,但是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们还不愿离开,他们围着法官咨询问题、畅谈感想。“这次法院在我们家门口开庭,让大家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还对社区管理、邻里相处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教育作用,真是‘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铁东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杨文娟为临水法庭的工作“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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