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记者 田宪忠 通讯员 周洪辉)3月9日疫情发生以来,永清县人民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落细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掀起线上诉讼服务工作新高潮。3月9日以来,该院通过互联网审理、微信调解、电话沟通办结案件486件,网上执结案件314件,完成网上查询552件,冻结420件,网上发放案款330余万元,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工作中,该院共有112名干警分赴三个片区、两个卡点执勤值守,每天做好社区居民体温监测、登记造表及政策宣讲等工作,始终坚守奋战在防疫一线。院长李金玲多次深入包联乡镇、卡点和基层法庭,实地检查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解决干警们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以实际行动鼓舞了广大干警。
为了保障司法服务“不断线”,该院建立了网上立案快速通道,引导当事人利用互联网和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网上交退费、网上质证、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络查控等方式线上办理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业务,最大限度减少因诉讼产生的人员流动,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扩散。3月9日以来,该院共网上立案209件。
在推进案件审理上,该院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开展网上送达、线上调解、电话沟通、微信视频等方式,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司法诉求。为让因交通事故致残居家隔离的当事人王某尽快拿到赔偿款,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处中心法官在多方沟通、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利用微信视频对该案进行调解,针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耐心疏导,以最快速度平息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通过微信道交小程序在网上签字确认,并线上支付王某17万余元赔偿款。
该院还积极转变执行理念,以线上执行代替传统的执行模式,执行工作始终保持“在线”状态。高某父亲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缴纳罚金的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高铁票,又因疫情原因,无法到法院接收相关案件的手续和缴纳罚金。高某联系法官后,法官第一时间与高某互加了微信,并通过微信视频对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法院依职权对该案恢复执行,高某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代替父亲缴纳了罚金,历时3年的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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