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高志锁、李群英: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支行诉被告高志锁、李群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速裁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朱利兵: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支行诉被告朱利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速裁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郭小洁: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支行诉被告郭小洁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速裁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张志鹏、霍南南: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支行诉被告张志鹏、霍南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速裁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牛卫召、刘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支行诉被告牛卫召、刘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速裁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石家庄福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支行诉被告翟磊、石家庄福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速裁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高江峰: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高新支行诉被告高江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负一速裁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韩敬华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86127,特此声明。
邢广成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证号为057577,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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