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讯 (李想)日前,雄县检察院与雄县自然资源局签署《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健全雄安新区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在自然资源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既要充分发挥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又要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专业优势,不断增强双方合力,共同保护好自然资源。同时,就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线索移送、案件会商、沟通联络、联合督办、业务交流、宣传教育等协作机制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意见》相关要求,检察机关和自然资源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违法渔猎、滥砍滥伐等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着力破解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制止难、行政处罚决定执行难等突出问题,为建设美丽雄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上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