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
安静君:
本院受理的原告费国强与被告安静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冀0204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林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唐山市古冶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杜强:
本院受理原告王松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427民初17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磁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闫博、王翠娥:
原告杨勇与被告闫博、王翠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723民初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康保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付树金:
本院受理原告任中利诉被告付树金、侯桂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冀0821民初943号。现依法向被告付树金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头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霍胜:
本院受理原告朱胜利诉你(2022)冀0821民初1075号买卖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九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谷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承德县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刘瑞铭: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娄德彪与原审被告刘瑞铭、河北瑞和担保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2)冀01民再4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7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703)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蒋保磊、解坤芳、解召朋:
本院受理原告河北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诉蒋保磊、解坤芳、解召朋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9075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公告
蔡雨潼:
本院受理原告石家庄市馥顺达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云静、田显松、蔡雨潼、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26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石家庄市馥顺达运输有限公司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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